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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将不受理未完成整改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
    文号: 颁发机构: 颁发时间:2008-06-26
    法规类型投融资法规 涉及行业金融服务

        对于治理结构尚存在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其他公司治理问题的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

        中国证监会6月25日再次发出2008年第27号公告,要求各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其维护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此外,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问责机制,规范关联交易,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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