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网(CHNVC.COM)4月23日讯 商务部日前透露,要拓展吸收外资渠道,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同时鼓励外商通过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
商务部在日前公布《关于2008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下称《意见》),称在2008年将继续加强对钢铁、水泥、电解铝、房地产等领域外商投资的管理,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向我国转移。同时鼓励外商投资装备制造、新材料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
2007年全年,我国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7888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35亿美元,同比增长15%。
该《意见》还强调,要拓展吸收外资渠道。今后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同时鼓励外商通过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维护国家产业安全的监测体系和审查机制,对外资并购加以有效监管。
对于今年吸收外商投资工作面临的形势,商务部认为总体有利,但也存在一定挑战。
从国内形势看,相关政策调整对外商投资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尚不明朗;节能环保、土地等资源的集约利用、维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对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从国际形势看,国际石油和粮食价格不断走高,美元持续贬值,发展中国家担心国际游资将带来泡沫经济风险,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加剧,国际投资规模继续稳步上升存在不确定性。
为此,《意见》表示,要继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吸收外资的国际竞争力。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帮助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信心。
稍早前的全国两会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曾指出,境外投资者看好中国经济、人民币升值、政策调整、国际背景以及中西部外商投资鼓励政策等原因促进了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
陈德铭说,受次贷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经济正在放缓,境外投资者认为中国投资成长性较好,更愿意到中国来投资,“中国引进外资的增长,总体说明我国投资环境正在一步一步趋向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