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搜索
中国投资LOGO 首页 新闻资讯 高端访谈 投资关注 融资导航 政策法规 研究院 峰会与论坛 VIP俱乐部
  • 通信
  • 新媒体
  • 互联网
  • 连锁经营
  • 新能源/环保
  • 生物医疗
  • 教育培训
  • 半导体/软件
  • 消费零售
  • 金融服务
  • 其他
  • 全部行业
  • 证监会提前IPO预披露时间
    文号: 颁发机构:中国证监会 颁发时间:2008-07-14
    法规类型投融资法规 涉及行业金融服务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将IPO(首次公开发行)预披露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回复阶段。

        通知称,自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证监会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而根据此前的规定,上市招股说明书是和公司上会审核日期发布时同时公布。

        证监会负责人称,预先披露制度是发行制度从审批制向核准制变革的进一步深化,预先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也将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最终向注册制的过渡奠定基础。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登录  注册
     
    热点聚焦
    更多
    栏目频道精选
    最新融资项目
    更多
    关于中国投资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风险投资网站大全 | 友情链接 | 豁免条款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 2006-2007 中国投资WWW.CHNVC.COM京ICP备07021663号
    网宿科技--中国投资网唯一指定互联网业务平台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