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2006年是中国并购市场的一个重要分水岭:股权分置改革基本成功完成、《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关规定》和《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极大地推进了中国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市场化进程,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通过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上市等方式实现国企产权多元化,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开创了外资在中国并购重组的新阶段。
然而,外资并购是助力国家经济腾飞的“加速器”,还是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魔鬼”,一度引发极大的争议。目前中国的轻工、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在华跨国公司所占据的市场份额都已经超过1/3以上。一旦越来越多的中国行业龙头企业被跨国公司并购,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将明显下降。
当前的利用外资,与平衡国际收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施互利共赢战略等之间仍存在着诸多矛盾。解决这些矛盾,要逐步改变现行普惠性的利用外资政策,用公平竞争和市场的压力推动外资企业更加注重集约化经营。跟过去相比,目前中国利用外资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因而对外资需有所选择。我们需要在某些领域和行业对外资并购进行一定的审查、规范和引导,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外资关门。
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已经结束,2007年是对外开放进入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外资并购热在2007年也仍将持续。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正在悄悄地由过去的绿地投资为主逐渐转变为通过并购投资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外资并购的规范与监管。去年9月,由商务部联合五部委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这是目前中国规范外资并购最为明确的文件。文件规定,外资并购境内公司需报商务部和相关部门审批,在需要时进行反垄断审核。不过文件并没有明确是否成立专门的外资并购审查机构。现行的机制是,在需要时由相关企业提交并购相关文件,按照流程在相关部委下属的外资管理司局轮流审核。必要时,各部门相关司局的负责人员组成联席会,讨论是否需要召开听证会。
目前的反垄断审查工作流程时间较长,而外资并购一般追求短平快的效果,所以,需要完善联席会议审查机制。中国需要建立起一种机制,规范和明确外资在一些关键的行业中并购时该由谁去审核、怎样审核,加强对于一些特殊产业,如石化、矿山等战略性资源产业、重大装备制造业、文化产业、金融信息产业等方面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审查和规范。按目前的状况,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中国应建立由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不同部委的相关人员组成的外资并购审查常设机构(外资并购审查委员会),该机构在需要审查的时候执行职责,不需要的时候,其成员按照原来的各自职位,在相关工作部门正常工作。
在建立外资并购联合审查机制之前,一方面需要把各部委之间如何配合、协调的问题解决好,制定和出台更具体的细则和政策;另一方面,参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出台一份《外商并购产业指导目录》,或者在原有文件基础上,把外资并购考虑进去,明确鼓励、限制和禁止外资并购的领域。 |